据中国人大新闻网消息,今天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将“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罪”,变更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认定包括“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意味着“医闹”今后将入刑。
不仅如此,处罚级别从原本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提高为“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第三款中,该条还规定,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据《医学界》了解,上述医闹入刑的内容是在6月24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时紧急加入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第一稿并无上述条款。
“医闹”入刑条款的追加和迅速获得通过,当其背景则是近期持续频发的 “医闹”事件,这些医闹事件不仅严重扰乱了医疗单位秩序,还给医务人员带来严重的身体伤害和巨大的精神伤害,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启了中国法治社会的新时代;而我们的医疗机构秩序却被“医闹”严重骚扰,甚至频繁升级为恶性伤医事件,医院似乎成为了法外之地。
医闹的猖獗,不仅让普通患者无法正常就医,还令广大医务工作者人人自危, 甚至一些医院出现了病情稍重的病人就无人敢接的悲哀状况,也令一些试图报考医学院的学子们望而却步。
正是在如此糟糕的状况下,最高法和最高检先后发声,坚决依法严惩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全国人大常委会更是顺从民意,将“医闹”违法犯罪入刑写进了刑法修正案草案,并顺利获得通过。
打击医闹,终于有更有效的法律利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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