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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所属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2015-09-18 14:08:10 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新东方在线公务员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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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辽宁事业单位招聘: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将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人员30人,此次招聘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

  (四)资格复查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A4复印件1份进行资格复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考核

  1、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阅卷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并商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各岗位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

  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进行递补。

  2、面试组织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加权获得,权重比例为5:5。

  (六)体检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到底的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网站(www.laas.cn)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咨询

  联 系 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024-3102481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六、相关说明

  (一)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及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岗位取消。

  (三)本次所有招聘信息均通过网络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随时关注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网站(www.laas.cn),查询考试等相关信息。

  (四)本公告未尽事项,按《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5〕46号)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

2015年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所属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人员计划信息表(硕士及以下岗位).xls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2015年9月


责任编辑:wang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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