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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招聘116人方案

2015-09-30 10:50:21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表评论

  资格审查问题,请向各招聘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下表。

单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河南省荣军医院王纪星0373-3722016
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李姣芬0379-63769950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楼  旭0379-65232002
河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王献镯0371-65622011
河南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张  磊0371-56556622
河南省民政学校李媛媛0371-63365989
河南省地名档案室杜  豪0371-65900053
河南省荣军服务中心徐衍春0371-65962949
河南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卢慧娟0371-65908350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准考证为准。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由河南省民政厅负责,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3)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行政能力测验成绩×50%。

  2.面试

  (1)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河南省民政厅网站公布,同时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应试者本人。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应试者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试者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面试人员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南省民政厅网站公布。

  (3)面试内容。面试工作在河南省民政厅指导下,按照有关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要求,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于整场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及排名及时在民政厅网站发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加考试讲的,试讲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加考试讲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20%。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各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民政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方案由河南省民政厅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监督。

  监督电话:

  省纪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室:0371-65506546;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289。

  点击下载>>>

2015年河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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