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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天津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招聘公告

2015-10-08 11:18:26 来源: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表评论

  2、 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报考人员经过以上材料的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考核阶段。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

  面试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内A613室

  面试工作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本单位将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进行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于网上公布。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11月24日体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可一次性递补。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完成。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会同第三方相关机构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可一次性递补。考察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三周内完成。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一次性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分工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笔试、面试全过程由上级主管部门监察室委派监督员进行监督,确保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十一、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23121073-8707,23315758 -8707

  招聘单位电话:58502223-215

  举报投诉电话: 58502223-218

  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性较强专技岗位工作人员计划.zip

  天津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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