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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邯郸临漳县招聘27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5-10-27 11:09:17 来源:临漳教育网发表评论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审验其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最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和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地点于资格复审结束后一周内在临漳县政府网、临漳教育网和县行政服务大厅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官及题目由专人负责联络,题目聘请专业机构出题,面试考官聘请外地专业人员组成。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幼儿教师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8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只许报面试顺序号,不得自报姓名等个人信息。面试结束后各组面试成绩在考点门口张贴公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计算总成绩并确定体检人员

  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人数与拟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还相同,按学历高低排序确定(硕士研究生、“985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一批、二批、三批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如果学历再次相同,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临漳县政府网、临漳教育网和县行政服务大厅公布。

  (七)体检

  体检医院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报考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果总成绩相同,按学历高低排序确定(硕士研究生、“985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一批、二批、三批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如果学历再次相同,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临漳县政府网、临漳教育网和县行政服务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进入公示环节新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聘用审批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县政府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流动、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期间不得调动转岗,否则取消其编制和身份。

  (二)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发现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聘资格,并自取消考聘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

  (二)由县纪委监察部门组成监督组,全程参与招聘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及时处理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

  (三)具体事宜请咨询临漳县人社局、临漳县教体局、临漳县一中、临漳县职教中心。

  临漳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310-7862708

  临漳县教体局咨询电话:0310-8465012

  临漳县第一中学咨询电话:0310-7779536

  临漳县职教中心咨询电话:0310-7998126

  临漳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310-7880338

  附件:1-3.rar

  1.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3.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2015年10月23日

  原标题:临漳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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