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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市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招聘公告(1352人)

2015-11-03 09:59:52 来源: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发表评论

  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4.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40% +《心理素质测评》×20% +《专业科目》×40% + 政策加分。

  笔试各科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5年12月29日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交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一楼办事大厅)查分。受理查分申请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13:00—17:00,逾期不受理。

  (三)面试

  需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其他形式的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及体检、考核等有关事项,区县及以下事业单位由各区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事项将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上及时公告。

  1.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面试(其中,不面试的岗位在体检前)前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其中,提前进行了操作技能测试的加上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无笔试缺考科目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 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报考翠屏区所属事业单位岗位〈岗位代码:15202001-15202084〉的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体检)资格(下同)。现场资格审查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体检)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县区或招聘单位自定的递补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2. 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事项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只进行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2.(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 +面试成绩×40%。

  3.进行操作技能测试但不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操作技能测试成绩×50% +笔试总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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