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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单位车改全面完成 29省份已上报车改方案

2015-11-13 11:00:30 来源:京华时报发表评论

  昨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数据并回应热点问题。发改委政研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施子海介绍,目前,中央企业和事业单位车改方案正在抓紧制定;各省份基本上都形成了车改方案,目前已经批复27省份车改方案,参与车改的公务人员涉及到772.9万人,改革前公车总数是 163.3万辆,将取消73.9万辆,压减比例达到45.22%。

  中央单位车改已全面完成

  去年7月,中办和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文件规定,2014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地方党政机关在2015年底前完成。

  施子海介绍,车改自启动以来总体进展顺利。目前,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的140个参改部门车改已经全面完成,参改公务人员49355人,取消车辆3868辆,压减61.8%,全部规范公开处置,收入上缴国库;安置司勤人员2126人。

  此外,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车改已经启动,中央企业和事业单位车改方案正在抓紧制定。

  29省份已上报车改方案

  对于地方车改,施子海表示,地方车改情况相对复杂一些,车改领导小组上半年组织专门的力量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解决办法,已获得地方理解和支持。

  据介绍,目前各省份基本上都形成了车改方案,29个省份已经正式上报,27个已经得到了批复。

  “应该说我们能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时间完成车改任务。”施子海表示,公车改革的节支效果比预期好。经过预算,中央国家机关车改节支率达到10.5%,地方已经批复的27个省份平均节支率在7.78%,均高于7%的预期目标。

  “这只是根据直接节约支出测算的节支率,如果考虑到司勤人员的相关支出、车位的建设以及其他的潜在费用,可能我们节支率比实际目前的10.5%或者7.78%都还会有所提高。”施子海说。

  马上就访

  针对昨天发改委发布的车改数据,京华时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公车改革专家叶青,他认为今后随着地方将事业单位纳入车改,地方还有望再取消近30万辆公车。而在车改实施后,他强调有关部门一定要通过为保留车辆安装特殊的识别号牌,以及安装定位系统等手段,为社会监督提供便利。

  地方事业单位纳入车改后

  有望再取消近30万辆公车

  释疑 1

  为何地方车改力度比中央小

  因事业单位尚未纳入

  国家发展改革委透露的消息显示,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车改压减比例达61.8%,而27省份车改压减比例只有45.22%。对于地方车改力度不如中央的问题,叶青认为,这应该与当前地方车改还主要针对机关公务员,地方事业单位较多,而不少地方还未将事业单位纳入有关。不过叶青也强调,对于中央和地方车改压减公车的数量和比例,他认为这第一大步迈的力度已经不小了。只要后续真正都能够得到落实,应该说我国车改已算是开了个好头。

  27省份公车改革后还剩余89.4万辆。他预计,随着后续地方车改将大部分事业单位也纳入,届时在剩余的89.4万辆公车中,可能还要再取消约三分之一,即29.5万辆左右。

  释疑 2

  建公车服务中心是否会成常态

  属过渡举措改革还会继续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各地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采取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过渡期由各地确定。叶青介绍,他了解到个别地方,特别是一些财力较充裕的地方,这次的车改方案就没有大量取消公车,而是把大量公车从各单位集中起来,建设一个公车调度服务中心,供各单位使用。

  对此他认为这属于一个过渡性举措,虽然符合现在中央的要求,但根据中央“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要求,预计3年后这些地方还要继续车改,进一步取消剩余的公车。

  释疑 3

  下一步公车改革重点

  国企车改应尽快提上日程

  在机关车改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车改,特别是国企车改应尽快提上日程。叶青透露,国家发改委在《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已明确提出,2015年要启动国有企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并在一些单位开展试点。但目前各地基本没有动静。

  仅湖北省表态,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市、县、乡镇公车改革。之后再适时启动全省其他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公车改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公车改革。按照国家的要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车改后,不得再配备车辆,对保留的必要的经营用车和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

  叶青认为,企业人员大都是从事经营活动的,自主性比党政机关更强,更适合“取消公车发车补”的模式,也容易实行出行的社会化与市场化。

  释疑 4

  剩余公车如何监管

  警惕“变相”享受专车待遇

  叶青认为,一定要重视剩余公车的监管问题。他介绍,针对剩余公车,湖北通过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解决。综合执法用车平台8月底已投入使用,共有45辆车。相对于以前车辆分散在各单位,综合用车平台使车辆利用率更高,同时也从源头上杜绝了这些执法车“公车私用”的可能。对于剩下的车辆如何监督,湖北省也规定,保留车辆要按照规定使用,并将为保留车辆安装识别号牌,这就为社会的监督提供了便利,再安装定位系统,便于内部监控车辆的运行轨迹,继续实施节假日公车定点封存制度。

  叶青还介绍,还有消息称极个别地方车改后一些基层领导干部通过与出租公司合作,让出租公司为其安排相对固定的司机和车辆。甚至还有消息称个别地方领导干部可能通过几天一换车、几天一换司机的方式,号称已经取消了专车,但实质上还在享受专车。对此叶青建议,地方监管部门一定要对于车改后曝出的各种问题加大监管和查处的力度。


本文关键字: 中央单位车改 公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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