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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四川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5人)

2015-11-20 16:15:34 来源:绵阳人事考试中心发表评论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折合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少数民族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少数民族加分+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 span="">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绵阳人事考试网可下载);《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按招聘岗位分为四种类型:

  医技药类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类岗位:护理基础知识;

  其他类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 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取消报考资格。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5.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平武是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对报考我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12月17日-18日(9:00—12:0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平武县东皋行政办公新区3号A栋313室,电话:0816—8825391)进行审查:

  (1)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5年12月22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6. 笔试折合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

  考者于2015年12月31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3.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为: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1:10(不含1:10)的,面试入围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10—1:20(不含1:20)的,面试入围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4;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20及以上的,面试入围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5。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4.面试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于2016年1月中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平武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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