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1 13:55:12 来源:商丘市人民政府发表评论
6、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1月10日8:00至1月16日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笔试人员可按规定程序查询个人成绩。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商丘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后7个工作日内,向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服务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正式就业的证明,逾期不再受理。
博士报考者免于笔试。笔试成绩按照进入该岗位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以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以实际考分为准。
2、面试。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或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面试确认。届时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应试者。应试者需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笔试准考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确认。凡拟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和从业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应试人员在面试确认时应提供有关证书、证明。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应试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应试人员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通过面试确认的应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3、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5%+面试成绩×45%。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三)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内容另行安排。
(五)聘用。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到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的指定网站:商丘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hangqiu.gov.cn)、商丘人才网(www.sqrc.net)。
咨询电话:中共商丘市委组织部:0370—3288337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0—3289836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方案由中共商丘市委组织部、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或另行发布补充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商丘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5年商丘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015年12月17日
精品套餐 | 【全科】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科全程VIP通关班 | ¥1980 | 免费试听 |
【通关】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科全程通关班 | ¥1600 | 免费试听 |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提高全科联报班 | ¥260 | 免费试听 | |
【冲刺】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冲刺精讲精练班 | ¥500 | 免费试听 | |
【特训】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技巧特训联报 | ¥360 | 免费试听 |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联报 | ¥280 | 免费试听 | |
行测辅导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专项提高联报班 | ¥780 | 免费试听 |
【精讲】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行测 | ¥150 | 免费试听 | |
【特训】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技巧特训班行测 | ¥200 | 免费试听 | |
申论辅导 | 【专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提高班申论 | ¥300 | 免费试听 |
【精讲】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申论 | ¥150 | 免费试听 | |
【批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整卷批改班 | ¥300 | 免费试听 |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代理商区域 - 客服中心 - 在线留言 - 退换货说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人员招聘 - 网站地图 - 热点关注 - 寓乐优学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成员公司 全国客服专线:400-676-2300
Copyright (C) 2000-2013 koolear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东方在线 版权所有
京ICP证050421号 京ICP备050676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616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0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