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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永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人员公告(333人)

2015-12-21 15:04:32 来源:永州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九、面试(技能测试)

  1.面试(技能测试)对象确定。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即为面试(技能测试)对象。笔试中有缺考科目的考生不得列入面试对象。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开考的职位,可按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但其笔试成绩要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达不到的,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采取实践操作考核等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相应职位的专业技能知识。面试为百分制,面试评委7名。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成绩当场公布,并接受市招聘办的指导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3.等额面试的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的情况,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十、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知识×30%+专业知识×7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成绩合成和排名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永州市人事考试网、永州卫计网等相关网站公布。

  十一、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成绩合成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纪检部门监督。体检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卫计委对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业规定执行。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二、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纪检部门监督。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不予递补;体检和考核合格但本人自愿放弃应聘岗位而空缺的名额不予递补。

  十三、公示

  市卫生计生委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永州市人事考试网、永州卫计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十四、录取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和《永州市事业单位新进聘用人员登记表》,经市卫生计生委审查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要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五、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做到全程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3.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责令改正或宣布无效;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严肃处理,坚决防止和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十六、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市中心医院: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联系电话:0746-8337895、18974658563(张);永州职院附属医院:永州市零陵区南津北路338号,联系电话:0746-6777957、18974619892(金);市中医医院:永州市冷水滩区河西九嶷巷14号,联系电话:0746-8425053、13974614806(唐);市妇幼保健院:永州市冷水滩区进贤路296号,联系电话:0746-8812333、 18932499336(杨);市健康教育所: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园珊瑚路159号,联系电话:0746-8213946、 13807431276(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市卫生计生委大楼,联系电话:0746-8429120、 13789229346(郭);市新农合结算管理中心: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市卫生计生委大楼,联系电话:0746-8422806、 13037462249(唐);市芝山医院,联系电话:0746-6222264,13787698866(刘);市康复医院,联系电话:0746-8321949,13974622111(魏);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联系电话:0746-8456007,13874351071(魏); 回龙圩管理区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746-5912998,18674618061(秦);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0746—8329607 。

  2.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746-832380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卫生计生委:0746-8426461(政工与宣传科)、0746-8426447(监察室)。

  点击下载>>>

2015年永州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17日


本文关键字: 永州人事考试网 医疗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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