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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市属卫生事业单位2015下半年招聘公告(108人)

2015-12-21 15:15:01 来源:南充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5、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详见附件4)的各项内容。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报名时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考察政审中的复核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

  (二)准考证领取

  用人单位将在南充市人事考试网和南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网提前3天发布考试时间,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考试前一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招聘单位人事(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派员加强监督指导。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及范围详见《南充市市属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考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附件2)。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责任自负。

  (三)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考试成绩及排名。

  所有面试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和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本文关键字: 南充人事考试网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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