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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简章(275人)

2016-01-04 14:34:57 来源:呼伦贝尔市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八、体检与考核

  (一)市直单位体检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旗市区单位体检由各旗市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和旗市区相应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求〉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旗市区体检结果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

  2.体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二)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市直单位考核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派员考核,旗市区由当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被考核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凭市(旗市区)委组织部、市(旗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2015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 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且不同意放弃攻读相应学历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一、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其他

  (一)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考生《报名表》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在资格复审、递补、重要事项通知等环节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网址:www.hlbrrc.com.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见《招聘职位表》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470—8246139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0—8236460

  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174

  本简章由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15年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低保、特困人员免收考务费审批表.doc

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减免考务费申请表.doc

  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本文关键字: 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 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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