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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昆山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简章(475人)

2016-02-24 15:49:20 来源: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五、笔试须知

  1.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的各学科笔试总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20分,内容包括教育学和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80分,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学科的试题不分高中、职中和初中;中小学音乐、体育和计算机学科的试题不分高中、职中、初中和小学。

  3.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初定3月19日)。

  4.笔试成绩届时将在昆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5.笔试成绩划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段、各学科需求数的1:2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数,则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取得面试资格。

  6.各学科考试成绩只在应聘本学段、本学科的教师职位时有效。

  六、面试须知

  1.面试时按中学、小学和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三个学段分学科进行(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学科的试题不分高中、职中和初中;中小学音乐、体育和计算机学科不分高中、职中、初中和小学)。

  2.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学科以昆山市现行使用的初中教材为面试内容。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美术和中小学音乐、体育、计算机以昆山市现行使用的小学教材为面试内容。职业学校的专业学科以昆山市现行使用的职中教材为面试内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采用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备课45分钟,然后讲一节与应聘专业、层次相一致的15分钟的微型课(音乐学科面试时还须用钢(电子)琴弹唱一首现场公布的曲目)。

  4.面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七、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技能测试须知

  1.技能测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初定4月7日)。

  2.技能测试按学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进行。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八、幼儿园技能测试须知

  1.技能测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初定3月26日)。

  2.技能测试项目共三项,包括:①钢琴弹唱;②舞蹈; ③上微型课。(钢琴弹唱和舞蹈均现场公布弹唱曲目和舞蹈音乐,两项内容共准备8分钟,测试时弹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舞蹈时间不超过2分钟;微型课备课30分钟,上微型课10分钟)。

  3.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其中,钢琴弹唱占30%、现场编舞占30%、微型课占40%)。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单项成绩均需在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

  九、取得签约资格须知

  1.中小学教师招聘根据参加考试者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昆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取得签约资格者名单。如最后一个录用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录用笔试成绩高分者;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录用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如果学科专业知识分数也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届时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依此确定签约资格和选岗顺序。

  2.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根据参加考试者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昆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取得签约资格者名单。如最后一个录用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录用技能测试成绩高分者。如果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形式为技能测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3.幼儿园教师招聘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的1:1的比例在昆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取得签约资格者名单。如最后一个录用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录用微型课分数高者;如微型课分数也相同,则录用弹唱分数高者;如弹唱分数也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形式为弹唱),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十、体检须知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十一、资格复查、录取和聘用

  本次招聘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因考生体检、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从考试成绩、体检、资格复查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昆山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同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一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昆山教育局。经审档合格,拟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聘学校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十二、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57514790、57371237。

  咨询电话:57553159、57532164、57552164、57516860。

  本《简章》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16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附件.doc

  昆山市教育局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3日


本文关键字: 江苏教师招聘 江苏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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