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2016年广东广州市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2016-02-25 10:11:50 来源: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30.面试前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提供哪些材料?

  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由招考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31.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广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被中央或其他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应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广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招考过程中,被中央或其他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广州市2016年公务员的考录,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人选。

  32.体检工作由谁负责?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怎么确定?涉及体检的文件有哪些?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涉及体检的文件有:

  (1)原人事部和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和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33.哪些情况要复检,复检程序是什么?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但应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受时间和体检次数的限制。

  34.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和时间?

  咨询电话:广州市委组织部 020-83104938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0-83126169

  咨询时间:2016年2月25日至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咨询具体职位的报考条件的,请直接与招考单位联系。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职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

  35.报名技术和考务咨询电话和时间?

  020-83126088(技术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21︰00,节假日8︰30-17︰00

  020-83543605(考务咨询)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6.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如何?

  仅适用于本次考试录用公务员。

编辑推荐:

2016年广东广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6广东广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入口|职位表信息汇总



本文关键字: 2016广州公务员考试 2016广州公务员报名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