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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招录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2016-03-03 10:42:32 来源: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十四、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3月7日9:00至3月11日16:00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 gzpta.gov.cn或219.151.4.99)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超过30:1,系统会自动提示。

  十五、哪类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一)招录机关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二)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6年3月11日16: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被取消的职位(不含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可改报其他职位。

  十六、如何理解报名失败?

  (一)2016年3月11日16:00网上报名入口关闭。报考人员不能再进入系统提交报考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二)2016年3月13日18:00网上修改信息功能关闭。已提交报名信息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16年3月13日 18:00前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也就是说,2016年3月13日18:00后审核结果为“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再次提醒广大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尽量提前完成网上报名。

  十七、哪类人员可以减免报名费?如何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农村贫困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减免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除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外,还需出示以下证明材料之一:《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级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符合减免报名费的人员,于2016年3月15日18: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0楼1002房)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报考市(州)辖区职位符合减免报名费的人员,于3月15日18:00前到本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院)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十八、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本次招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

  十九、什么时间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其中,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

  二十、参加笔试时需带哪些证件?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二十一、少数民族加分在什么时候进行?

  少数民族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在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目前我省有两种形式,一是考生到现场加分审核;二是通过身份证信息直接加分审核。具体方式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二十二、哪类人员可以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1)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2)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的;(3)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4)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由原民族乡撤乡建镇的职位加分政策按《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民委关于做好民族乡撤乡建镇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13〕35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三、现场资格复审的对象是哪些?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本文关键字: 2016贵州招录人民警察 贵州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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