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5 10:22:41 来源: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2)“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所属县(市、区)人武部出具的参军入伍证明。
(3)报考面向具有3年乡镇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人员招考职位的,应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凡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及享受优惠政策资格;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项目”人员不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其服务情况将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相关单位了解。
3.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本人申请放弃资格的,空缺名额能递补吗?
答:能递补。空缺名额由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依次递补。
五、关于面试
1.如何确定是否取得面试资格?
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将被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具体人员名单将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告。
2.什么是结构化面试?什么是无领导小组讨论?
答:结构化面试是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普遍采用的一种面试方法,其内容、形式、程序、测评标准、评分办法及考官构成等都是经过组织者精心设计的。在特定场景下,以考官与应试者面对面地交流与观察为主要手段,测评应试者知识、能力、经验及仪表气质等有关素质。
无领导小组讨论是一种集体面试的方法,将考生按相同或相近的报考职位分组,每个小组在无人组织的情况下,各自提出自己的见解,就给定的问题和材料进行一定时间长度的无领导讨论。考官坐在考生后面或对面一定距离的地方,不参加讨论,仅通过观察各位考生在讨论中的表现,依照一套预设的标准,对各位考生的能力素质作出评价。
六、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答:招录机关按照各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提出建议参加体检人选,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招录机关根据体检结果,提出考察人选,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考察人选。
2.报考公务员对身体条件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各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即各招录机关负责组织考生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定点医院进行体检,并将考生体检结果报送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
国家和自治区公务员招考政策明确规定,报考人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人的身体条件须符合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考生以及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考生,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
另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除特警职位外,不开展乙肝项目检测。
3.如果体检结果不合格,能否申请复检?
答: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要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按照规定程序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应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体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本文关键字: 2016宁夏公务员考试 宁夏人事考试网
精品套餐 | 【全科】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科全程VIP通关班 | ¥1980 | 免费试听 |
【通关】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科全程通关班 | ¥1600 | 免费试听 |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提高全科联报班 | ¥260 | 免费试听 | |
【冲刺】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冲刺精讲精练班 | ¥500 | 免费试听 | |
【特训】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技巧特训联报 | ¥360 | 免费试听 |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联报 | ¥280 | 免费试听 | |
行测辅导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专项提高联报班 | ¥780 | 免费试听 |
【精讲】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行测 | ¥150 | 免费试听 | |
【特训】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技巧特训班行测 | ¥200 | 免费试听 | |
申论辅导 | 【专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提高班申论 | ¥300 | 免费试听 |
【精讲】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申论 | ¥150 | 免费试听 | |
【批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整卷批改班 | ¥300 | 免费试听 |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代理商区域 - 客服中心 - 在线留言 - 退换货说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人员招聘 - 网站地图 - 热点关注 - 寓乐优学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成员公司 全国客服专线:400-676-2300
Copyright (C) 2000-2013 koolear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东方在线 版权所有
京ICP证050421号 京ICP备050676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616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0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