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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6-03-21 10:07:58 来源:山东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hrss.gov.cn)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4日9:00—3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3月25日9:00—3月28日16:00。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在全省范围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招录机关资格审查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录机关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齐全。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确认。招录机关将于2016年3月28日16:00前完成网上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于2016年3月25日9:00—3月29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详见《报考指南》)。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考职位的人员,免缴考务费。

  4.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等报名资料,并于2016年4月19日9:00—4月23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5.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所有报考者须参加全部应考笔试科目且成绩均有效,其笔试成绩方有效。

  各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考试内容适当增加对宪法法律知识的测试。《申论》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使用C类试卷。

  (二)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 申论(A类、B类、C类)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16年4月2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在全省17市设置考点,笔试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招考职位有其他专业科目考试(如外语等)要求的,按规定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可于5月下旬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

  笔试成绩发布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发布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和省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面试公告。

本文关键字: 山东人事考试网 2016山东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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