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2016-03-28 10:52:28 来源: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3、报考者怎样了解职位报名数量情况?

  为便于报考者及时了解掌握招考职位考生报名数量情况,3月28日—30日,每天上、下午分别将缴费人数与招考计划比例低于50:1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望考生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

  四、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

  1、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认真查阅《招考公告》和职位信息表,对照职位资格条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登记表》在缴费成功后打印,并请考生妥善保管,在面试前使用,丢失不补。

  2、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信息是否需要填报?

  招考职位有要求的,应该在报名信息表中如实填报注明。

  五、关于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考省直部门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机关负责,报考市以下部门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考机关负责。

  2、资格审查如何进行?

  面试前,由招录机关或市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根据报名登记表,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3、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公告》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报考省直机关的请与招录机关直接联系,市以下机关的请与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

  六、关于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2、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其中,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

  3、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16年5月下旬,报考者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笔试准考证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4、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七、关于面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计分的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50%。

  2、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6月份进行。报考者可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查询有关面试公告。

  3、面试之后出现的职位空缺是否进行递补?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本文关键字: 辽宁人事考试网 2016辽宁公务员考试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