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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6-03-28 11:01:42 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按《2016年辽宁省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掌握。

  (二)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2016年全省国税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照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执行。

  考生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面试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比例为1:2。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

  报考辽宁省国税系统笔试成绩计分的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50%。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组织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审)。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及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及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的要求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录用。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为公务员的,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

2016年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招考职位信息表.xls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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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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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 2016辽宁公务员考试 辽宁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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