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贵州黔南州2016年统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2241人)

2016-05-03 16:16:00 来源:黔南州人民政府发表评论

  4、笔试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6年5月24日9:00至28日9:00登陆“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gzqn.lss.gov.cn)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其中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2、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考区考务机构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由各地另行公布。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七、考试

  (一)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全州按14个考区设置笔试考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笔试只考一科,总分为150分。原则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类职位考《医学基础知识》,教师类职位考《教育基础知识》,其余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各职位的笔试科目详见职位一览表。

  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8日 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各考区考务机构分别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各考区考务机构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四项目人员”须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证明上须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6、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县(市、区)教育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7、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8、驻黔南部队随军家属需提供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随军证明材料;

  9、“村两委人员”须提供经县(市)组织、民政部门确认期满1届的相关证明;

  10、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

  11、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12、考务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全州将建立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诚信报考数据库,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故放弃的考生3年内不得参加黔南州辖区内的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由各考区考务机构分别向社会公示。

本文关键字: 贵州事业单位招聘 贵州人事考试网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