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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州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57人)

2016-05-16 16:44:00 来源:楚雄人才网发表评论

  (二)体检

  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属用人单位根据工作进展统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体检,体检标准按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七、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或原工作单位)等,考察合格因处于孕期的人员可先公示,在公示中注明如无其他影响聘用问题,体检合格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9月15日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平均成绩或9月16日以后发生上述递补情况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县乡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聘用备案审核;州属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一、纪律要求

  (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整个招考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

  (二)考试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

  (三)参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若有在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体检、人员递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报考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等,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对有下列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6.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十二、重要提示

  (一) 关注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楚雄州人才网等网站,如招聘条件、综合素质考试事项、岗位取消等普遍报考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将在上述网站公告。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

  (二) 确保联系方式有效。因专业素质考试等部分报考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确保报名填写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报名后联系方式变动请同时告知报考单位、报考单位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所填写联系方式不能取得联系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不按时参加专业素质考试等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审慎选择岗位。楚雄州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限制5年服务期,州县事业单位限制3年服务期,未满服务期调离、辞职需承担违约责任。楚雄州部分乡镇工作环境艰苦,部分乡镇属于少数民族聚集区,岗位信息表未一一说明,请报考人员报考前先了解当地社会环境、工作任务,慎重选择。

  十三、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十四、本公告由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楚雄州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附件.rar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3日


本文关键字: 云南事业单位招聘 云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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