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2016吉林延边州事业单位招聘1064人公告发布

2016-06-21 16:18:53 来源: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表评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其他人群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县(市)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州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县(市)设置到基层工作的岗位,被聘用人员要与所报考的原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到基层工作3年,满3年后回到所报考的原招聘单位工作。

  九、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

  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lyb.lss.gov.cn)

  以上网站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

  岗位资格及报名咨询电话:延吉市人社局0433-4303535;龙井市人社局0433-3132117;图们市人社局0433-3668536;和龙市人社局0433-4222621;敦化市人社局0433-6223376;珲春市人社局0433-7517601; 汪清县人社局0433-8814262;安图县人社局0433-5896304。《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由各招聘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延边州人社局0433-2879039。

  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通用知识》复习大纲详见附件3,考生可免费下载。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附件1: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doc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图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和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1日


本文关键字: 吉林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