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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寿区2016第三季度事业单位招聘103人公告

2016-08-26 08:51:47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表评论

  (三) 工作经历有关事项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级和相当于团级及以下单位工作过的,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应聘的,其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4日。

  (四)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4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参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以及《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报考专业。

  四、报名

  本次招聘岗位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9月5日9:00时至9月9日24:00时期间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http://rsj.cqcs.gov.cn/),点击 “第三季度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时,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 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

  本次网上报名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6年9月12日18:00时前进行修改。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三) 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16年9月16日24: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2科每人100元),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 打印报名信息表

  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五) 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六) 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21日9:00时起至9月23日12:00时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

  (一) 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其中卫生类岗位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附件1。每科分值100分,总分为200分。

本文关键字: 重庆事业单位招聘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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