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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2016政法干警招录公告发布 招录272人

2016-08-29 12:29:10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发表评论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西藏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使用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报名资料进行报名。第一批公开考录未注册和报名的考生需重新注册和报名。

  (3)退役士兵使用退役证书编号作为考生号进行注册和报名,无退役证书者不得注册和报名。

  (4)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和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没有学位证者不得报考此类职位。

  (5)报考者须诚信报考。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报名费

  此次考录免收报名费。

  5、报名资格审查

  (1)由自治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2)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试。

  6、网上下载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21日--23日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 2016年9月24日--9月25日。

  具体安排为:9月24日,所有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上午9:00--11:00)和申论(下午14:00--16:30)考试。

  9月25日,报考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专科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参加民法学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报考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2:00;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考试,时间为下午14:00—17:00。

  3、笔试地点

  此次笔试只在拉萨设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退役证)。携带证件须与报名注册时的证件一致,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5、笔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优惠政策

  (1)由自治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考计划人数1∶1.5的比例(报考法律硕士职位的按1∶3的比例),按职位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优惠政策:民族地区和条件特别艰苦地区的当地考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适当照顾。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对报考条件特别艰苦地区基层政法岗位的退役士兵,可在划定分数线时予以倾斜。

  (3)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本文关键字: 2016政法干警招录 政法干警招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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