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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临沧市事业单位招聘915人公告

2016-09-09 14:29:55 来源:云南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九、其它事项及要求

  (一)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6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要求,2016年临沧市定向招聘纳入此次公开招聘进行,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1.大学生村官:2014年以前(含2014年)省级统一选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截至2016年5月1日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2008年、2009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6年后离岗和2011年、2012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3年后离岗,聘期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大学生村官。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3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1年、2012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2年、2013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1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2年、2013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根据《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精神,对事业单位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可采用“考核招聘”方式进行,不参加10月29日的全市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由招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拟定考核方案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

  (三)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考试工作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要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因联系不到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签名情况记录。

  (五)联系电话

  临沧市人社局 0883—2131867

  临翔区人社局 0883—2166462

  云 县 人社局 0883—3213523

  凤庆县人社局 0883—4214830

  双江县人社局 0883—7621240

  镇康县人社局 0883—6630132

  永德县人社局 0883—5220909

  耿马县人社局 0883—6121707

  沧源县人社局 0883—7125380

  附件:

1:临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简章.xls

2:2016年临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3: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doc

4: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doc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3日


本文关键字: 云南人事考试网 云南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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