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2016甘肃事业单位/省国税系统招聘报名入口开通

2016-09-22 10:30:34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发表评论

2016甘肃事业单位/省国税系统招聘报名入口开通

  甘肃省50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365人。

职位表下载:

附件1:《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列表》(2016年第十期)点击打开链接

附件2:《甘肃省国税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列表》(2016年第十期)点击打开链接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照片。报名应聘人员请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公告及“招聘岗位条件”,按规定时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照片。提交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的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至9月28日每天8:30至18:00。

2016甘肃事业单位/省国税系统招聘报名入口: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

  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2吋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时,必须在省人社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报考人员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对照岗位招聘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对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在资格复审及以后的各个招聘工作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附件3)执行。

  报名期间,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于每天下午17:30以后,公布截止当日各招聘岗位报名初审通过的人数。

  特别提示:根据以往网上报名情况,部分报名人员常常选择报名后期集中报名,结果造成网络拥堵而无法报名,错失报名机会。建议报名人员选择好应聘岗位后,及时提交报名申请。

  2、查询报名序号

  应聘人员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保存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修改报名信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笔试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并注意保密。

  3、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原则上在一天内初审完毕。

  4、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一天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结束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应聘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9月29日至9月30日每天8:30至18:00,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继续进行,但报名申请尚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5、缴费

  资格初审、上传照片通过的人员,即可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缴纳考务费1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18:00。未按上述规定上传照片或缴纳考务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工作,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3:1。报名确认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压缩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压缩岗位招聘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报名资格随之取消,不再进行补报和改报),并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相关信息,应聘人员缴纳的考务费全额退还至应聘人员缴费卡账户。

  通过资格初审达到岗位开考比例人员姓名中有个别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中有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时,报名截止前可到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修改信息,修改时须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4)。更改报名信息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经核对一致后,方可更改。

公告全文>>>2016甘肃省直事业单位/省国税系统招聘365人公告

本文关键字: 甘肃事业单位招聘 甘肃事业单位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