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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财经大学招聘30人公告

2016-09-22 10:58:46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2.面试

  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财经大学网站通知。

  面试之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应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可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面试方式:除专职辅导员岗位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外,其他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查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性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环节由用人部门视入围人选情况安排为期2-4周的业务实习,作为考核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财经大学网站(http://www.zufe.edu.cn/,“人才招聘”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财经大学(纪委办公室):0571-86754555;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557392(人事处吴老师)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浙江财经大学

  2016年9月19日


本文关键字: 浙江人事考试网 浙江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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