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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四川成都考录人民警察公告(招录102名)

2016-10-27 11:56:00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市纪检监察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将加强对考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录机关、考录工作人员、报考者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和考录工作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61888191、成都市公安局028-86407424、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028-87316865)。

  十、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6年下半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xls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3.特警职位专业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xls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公安局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2016年10月25日

  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人员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以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事项,将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查看。

  3.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者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需要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成都市人社局028-61888163、成都市公安局028-86407323、成都市林园局028-8731686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www.cdhrss.gov.cn

  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本文关键字: 四川人事考试网 四川考录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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