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河北省2017年招录选调生公告

2016-11-23 10:24:20 来源: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5日18:00。对提交审核的考生,各设区市委组织部一般要在24小时内完成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补充或修改信息并重新盖章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7年1月9日9:00至1月11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1月14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区,考场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为1张试卷,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数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17年1月15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2017年1月15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通知单,1月16日在石家庄进行面试(面试前召开入围人员恳谈会,请务必参加),面试具体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将在面试通知单注明。

  面试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总成绩”的方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体检时间初定1月17日。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六)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由各市委组织部与其签定就业协议。拟录用人选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相关手续。对没有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

  笔试、面试、体检均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希望有志于到河北工作的学生踊跃报考。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907928 15373678851

  特别提示:

  (1)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为河北省选调生工作信息指定发布网站,请随时留意以上网站发布的信息,以免贻误。报名咨询电话:石家庄0311-86686470,承德0314-2050737,张家口0313-2013054,秦皇岛0335-3220528,唐山0315-2802583,廊坊0316-2339530,保定0312-3089703,沧州0317-2160090,衡水0318-2020611,邢台0319-3699362,邯郸0310-3111824,定州0312-2320227,辛集0311-83283295。

  (2)选调生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请不要听信任何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3)请随时关注河北人事考试网通知动态,鉴于考试时间正值春运高峰,为最大限度方便考生,我们将集中4天左右时间,统一在石家庄安排考试、体检等工作。

  (4)拟录用考生于1月20日前将填好个人信息的三方就业协议提交至各市委组织部,建议考生提前与所在学校或院系沟通,领取三方就业协议,以免延误录取。

  附件:

1、2017年河北省招录选调生院校名单

2、2017年河北省选调生职位表

3、2017年河北省设区市定向招录选调生参考职位表

4、2017年河北省选调生招录专业目录

5、一级二级学科分类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22日


本文关键字: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河北 2017年招录选调生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