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2016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2016-12-06 10:31:52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表评论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公积金的归集及支取、贷款的发放及回收、资金的保值及归还,同时承办市政府及公积金管委会交办的相关工作。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管理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六)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应在24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一般应具有经济、财会、金融、法律专业。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工作内容

  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公告时间:2016年12月6日-12月14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1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2)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

  山西大厦(地图见附件2)

  地址:丰台区洋桥西里甲1号

  山西大厦电话:87899999

  (3)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的同时,现场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再由公开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并结合简历评估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3.报名所需材料

  (1)《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初试表》纸质版一份(表格及填表说明见附件3、4);

  (此次公开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将报名表电子版于12月14日16:00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因后期需进行信息批量采集整理,故不得改动表格格式及文件类型,邮件只需发送报名表,并将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18位)”,邮箱地址:rsc@bjgjj.gov.cn,未按规定时间、表格格式、文件命名格式发送邮件的,报名均无效。)

  (2)个人纸质简历一份;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4)学生证、校级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一份。

  注: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整齐。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相应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二)考试安排

  1.笔试

  由公开招聘工作组结合简历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面试

  按岗位类别确定面试比例。即定向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城区管理部公积金业务岗及郊区管理部公积金业务岗按照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请随时关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bjgjj.gov.cn)。

  (三)体检

  组织考试合格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四)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对外地生源进京审批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其他

  联系电话:上午:67235566-533 联系人:陈 婉

  下午:67235566-518 联系人:陈锦堂

附件1:招聘岗位及数量

附件2:山西大厦地图

附件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初试表

附件4:填表说明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5日


本文关键字: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