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2017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12-06 15:20:09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发表评论

  (五)按照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我省就业援藏工作总体部署,省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就业援藏工作,开发适合西藏籍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定向招聘岗位,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就业。

  (六)按照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鲁残联〔2015〕21号)要求,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参与定向招聘残疾人工作,编制适宜残疾人的定向招聘岗位,适当放宽报考条件,带头面向残疾人招聘。

  (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参加统一笔试的初级岗位招聘

  (一)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对允许报考的相近专业逐一列出,专业名称应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款,对残疾但不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报考人员,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报考和聘用;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7年1月12日;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招聘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适当归并,集中招聘。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人才,因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未完成招聘任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再行组织公开招聘。

  招聘信息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变更。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同时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条件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17年1月12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2017届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为西藏,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生源2015-2016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2日9:00—1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1月12日11:00—1月1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hrss.gov.cn),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1月12日11:00—1月17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再行补充。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本文关键字: 2017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招聘 人力资源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