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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广元市直单位遴选137名公告

2016-12-22 09:40:39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七)体检

  体检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主管部门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八)公示和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的公众网站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聘)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公务员遴选到事业单位的,原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遴选对象现任职务(岗位)层次高于遴选职位(岗位)对应职务层次的,按遴选职位(岗位)对应职务层次任职(聘用),不保留原待遇。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进行。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各主管部门设立监督小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职位(岗位)的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0839-3260461 1238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39-3263265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科)   0839-326310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职位管理科 0839-3267026 326752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39-3263349

  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联系方式(附件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3336031 0839-3308105

  笔试考务工作咨询电话:0839-3308105

  附件:

1.2016年广元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doc

2.2016年广元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doc

3.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联系方式.doc

4.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0日


本文关键字: 四川人事考试网 四川事业单位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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