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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中区招聘重庆市巴蜀中学校工作人员简章

2016-12-22 10:15:42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表评论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定于2016年12月下旬开始。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统一组织开展。

  1.报名方式:采取应聘者持相关资料(身份证、自荐书、加盖院校公章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相关等级证书、相应学科全国高中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ACM大学生程序设计比赛区域赛一等奖等获奖证书或相关佐证材料等)到指定高校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按照招聘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28日9:30

  地点:清华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渝中教育网和清华大学网站)

  (二)考试考核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

  1.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渝中区教委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开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包括说课等,分值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基本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具体地点详见渝中教育网和清华大学网站。

  2. 面试。面试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渝中区教委统一组织开展。在达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基本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该考生面试成绩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为合格。面试最后结果为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环节签约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于考核结束以后5个工作日内在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中教育网进行公布。

  (三)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依次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一轮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签订协议人员。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结合教育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医院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要求确定。

  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本文关键字: 重庆渝中区 招聘 重庆市巴蜀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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