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重庆市公路局2017年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7-02-23 11:43:55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表评论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专业知识测试,分值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理论知识及综合分析、组织协调、文字表达能力。

  (二)面试

  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方法为:依据《职位表》中规定的面试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次序,结合选聘名额,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市交委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交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市交委、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均合格人员按规定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交委政务网站和重庆市公路局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单位及岗位、综合成绩、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七、办理转聘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对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交委报经市人力社保局办理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有关程序及规定办理转聘手续,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八、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下载:附件.doc

  1、重庆市公路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重庆市公路局2017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本文关键字: 重庆市公路局 选聘事业单位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