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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省选调生招录公告(全文)

2017-03-03 15:33:51 来源: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表评论

  6、“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选调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截止2017年3月6日,应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同时应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2017年3月6日前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今(本次选调现场资格审查时)仍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服务性质,参加团中央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开发性金融、基层法院、检察院专项志愿服务行动的志愿者,服务单位放宽至县级。

  其中抽调到省内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的志愿者联络员,截止2017年3月6日,须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

  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社区)工作,同时应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2017年3月

  6日前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今(本次选调现场资格审查时)仍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7、选调到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不受上述5、6条的限制,但应为法学(法律)类专业毕业生。非法学(法律)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

  8、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条件。

  (三)报考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加分条件

  1、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考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获得A类证书、B类证书的,加5分;获得C类证书的,加3分。

  2、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根据服务年限予以加分,截止加分审查时服务满2年的加2分,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加3分。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累计加分。加分最多不得超过8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或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程序

  (一)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 或219.151.4.99 )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在2017年3月6日9:00至3月10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7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确认”提交报名信息,一旦点击“报名确认”就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及照片;未点击“报名确认”的,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报考申请被接受,系统会向考生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考生查询报考结果、报名确认及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考生须认真阅读《贵州省2017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所规定的选调对象、选调条件,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选调对象范围并符合选调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并确认成功后须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中的审核状态,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本文关键字: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贵州选调生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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