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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开通 点击报名

2017-03-08 10:44:25 来源: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贵州公务员考试报名-2017年贵州省考报名入口为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考生可于3月10日16:00前登陆网站报名,贵州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可下载查看,考生需符合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及职位要求方可选择职位报名。

2017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 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3月6日9:00至3月10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

快速报名>>>2017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 gzpta.gov.cn或219.151.4.99)

2017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州省2017年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报名确认”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报名确认”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超过30:1,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于2017年3月底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3月6日9:00至3月13日18:00。

  1、资格初审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特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并确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7年3月10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资格初审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当地考务部门修改。

  3、2017年3月10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7年3月12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3月13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3月6日9:00至3月14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不含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

  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18:00。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农村贫困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在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时,除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详细信息表》外(详细信息表打印方法: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详细信息页面——截屏打印),还须出示以下相应证明材料之一:《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级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符合减免考务费的人员,于2017年3月14日18: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0楼1002房)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报考市(州)辖区职位符合减免考务费的人员,于3月14日18:00前到本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院)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17年4月17日9:00至4月20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公布。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3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优秀村干部、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6、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原则上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8月。

  7、定向到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职位。

  8、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限截止到2017年8月累计服务满2周年的人员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限截止到2017年3月服务期满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4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4年报考公务员,2015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4年)。

  3、截止2017年3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17年3月6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8、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0、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定向招录培养人员未满定向协议最低服务年限的。

  11、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附件:

1.贵州省2017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xls

2.贵州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分县名单.xls

3.贵州省2017年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doc

4.贵州省2017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xls


本文关键字: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贵州公务员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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