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9 10:45:06 来源: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发表评论
五、最低服务年限
1、哪些职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
因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一些招考职位要求新录用人员在本招录机关或本地区服务的最低年限为5年,均已在备注栏中注明。
2、最低服务年限的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根据中央和省里相关政策规定,在本次招考中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时间按以下办法界定:
(1)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在录用时的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2)在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在乡镇一级的基层站所(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财政所、工商所、食药监所、税务所等)职位,设为面向本设区市招考的,在本系统乡镇基层站所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在录用时的乡镇基层站所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3)其他职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县级及以下机关招考职位是指在本县范围内最低服务年限5年,县级以上机关招考职位是指在本招录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
以上服务年限均含试用期。
3、最低服务年限是怎么执行的?
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职位,录用时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招录机关与新录用人员签订有关最低服务年限的协议。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和招录机关共同执行。
4、最低服务年限是怎么计算的?
考生到单位正式报到之日起到公告发布之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可以报考吗?
省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规定招考时要求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的职位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允许报考;报考者与单位有另行约定服务期的,应征得县级以上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
六、关于招考专业
1、如何确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可按照《专业指导目录》,在《招考职位表》中查询符合自己专业条件的职位。
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多、少1个“学”字的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为准。
2、如何确定所学专业是否与招考专业相近、相似?
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的,或报考者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招录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由招录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是否为相近、相似专业。
所学专业在招生和培养时有专业方向、但未在毕业证书上体现的,请先严格按照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填写,并在网络报名系统的考生信息表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再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招录单位审核认定。
3、辅修专业可以报考吗?
使用辅修专业报考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必要条件:(1)招考职位学历条件不高于“本科”,且无“全日制”限制;(2)主修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3)辅修专业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辅修专业对应的学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都可以查询。
4、哪些专业可以报考公安类职位?
公安学类专业的界定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规定执行。其中:福建警察学院2007年以前(含2007年)按公安学类提前批招收的法学专业,也属公安学类专业。
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政法类院校及其他院校的公安学类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公安学类职位。
公安院校的非公安学类专业毕业生,不可以报考限公安学类专业的职位。
5、公安院校包括哪些?
根据人社部发〔2015〕106号,目前我国的公安院校有以下32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北京警察学院、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辽宁警察学院 、吉林警察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江苏警官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福建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 河南警察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湖南警察学院、广东警官学院、 广西警察学院、重庆警察学院、四川警察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云南警官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新疆警察学院。
6、哪些对象可以报考保密机要岗位?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各专业以及国家指定院校开设的保密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保密机要岗位,所有保密机要岗位均要求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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