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2017年陕西省公务员报名|职位|考试安排汇总

2017-03-24 14:42:48 来源: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陕西省公务员考试-2017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报名3月28日0:00开始,陕西公务员考试报名官网-陕西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应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日24时。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

  2017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平台设在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3月28日0:00至2017年4月1日24时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注册报名。

2017年陕西省公务员报名|职位|考试安排汇总

陕西省公务员考试报名考试公告公告(全文)】【职位查询
报考问题解答|报考条件
报名入口-陕西人事考试网
陕西省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报名时间:2017年3月28日0:00至2017年4月1日24时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28日8:00至2017年4月2日18:00
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3月29日至3月31日每天上午10时
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时间:4月2日24时
打印准考证:4月18日至4月21日24时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4月23日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预计2017年5月22日

  2017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8日至1999年3月27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报考特殊专业特警职位为高中及以上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上述第2、6项所列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

  招考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7年3月21日之前已正式落户,下同)。

  2.陕西生源。

  3.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户籍、生源和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可以报考符合相关条件的职位: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层次职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法医学、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法医职位。

  3.由陕西省有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符合服务期等有关规定的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特设职位的。

  (三)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

  2.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截至2017年3月21日未满5年的、辞职未满3年的、在试用期内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被作禁考处理,仍在禁考期限内的;

  4.在近年来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公告中明确规定对在面试环节(含)之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人员,在禁考期限内的;全省统一考试录用服务期未满的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人员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5.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同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也不准许用以往取得的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报名;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7.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特设职位;

  8. 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凡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9. 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其他情形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条件的人员。

  以上均不准许报名。

本文关键字: 2017年 陕西省公务员报名 职位 考试安排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