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2017年5月福建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732名公告

2017-04-10 15:27:31 来源: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发表评论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此表格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请考生详细阅读填写说明),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以上有关辞职、辞退、现役、试用期、解除聘用关系等资格条件,以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单位批准的时间为准,时间截止为2017年4月12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请登录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点击“招聘岗位查询”查阅(以下简称《职位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登录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进行报名。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职位进行缴费和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职位后再报名。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网上报名时我们将以加密的形式显示。

  4、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职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开考的,由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

  5、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招聘动态栏(以下简称网上考务信息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流程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4月12日8:00—4月19日17:00登录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提交个人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报名系统将于4月19日17:0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由此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考生自负。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4月13日10:00—4月20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见《职位条件一览表》。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通过建设银行于4月23日24:00之前缴交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4、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交报名费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15日10:00—5月19日24:00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本文关键字: 福建漳州市 事业单位招聘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