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2017年陕西渭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4-18 13:45:11 来源: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表评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各面试组织单位负责。

  体检除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应聘人员放弃体检。

  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体检组织单位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新任教师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考察工作按岗位分别由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对体检、考察过程中放弃或者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的名额,按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渭南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聘用文件及《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本人毕业时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产生的纠纷,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程序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

  的信息为准,请考生及时留意指定网站公告。因考生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而造成漏考的,考生责任自负。

  2.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

  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单位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渭南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

  岗位资格条件咨询: 各招聘岗位后所留电话

  报考政策咨询:

  渭南市人社局 0913-2363051

  渭南市教育局 0913-2930835

  网报技术咨询:

  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0913-2363139

  咨询时间:

  工作日8:00-12:00 14:00-18:00

  附件:

1.2017年渭南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2017年渭南市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3.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doc

4.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大纲.doc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1日


本文关键字: 2017年 陕西渭南市 事业单位招聘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