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2017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

2017-04-21 14:42:25 来源: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2017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4月22日、4月23日,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小编将第一时间为大家搜集整理山西公务员考试真题答案,方便大家查询。


>>>2017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及答案下载

>>>2017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下载


  2017年公务员联考马上就要来了这周六笔试(4月22日),今年一共有20多个省参加公务员联考,欢迎小伙伴们把自己遇到的题目还有答案写出来,楼主也会及时更新各个省份的真题和答案呦~~~

  点击链接参与讨论:2017地方公务员考试(公务员联考)真题及答案讨论区

2017地方公务员考试(公务员联考)真题及答案讨论区

点击图片参加 2017公务员考试真题答案讨论


2017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分为公务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不含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还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考试范围以《山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4月22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4月23日 上午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在省会太原和其他设区的市所在地设置考场。报考省直机关、省监狱管理局系统、戒毒管理局系统和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在太原参加考试;报考法检系统、省地税系统和市、县(区、市)、乡(镇)机关职位的,在报考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参加考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考试总体情况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贫困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6月中旬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山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山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定于4月22日、23日在全省统一举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们将在考试期间加强管理,并会同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对考场秩序、无线通讯信号及互联网信息进行严密监控。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进行处理,严重违纪和特别严重违纪的将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涉考犯罪条款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大家认真备考,诚信应考,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为保证大家顺利参加考试,请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请按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前准备。

  2.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须与报名时一致),请认真检查并妥善保管。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请尽快联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补办临时身份证。

  3.建议在考试前实地察看考点位置,熟悉考点路线,测算路程时间,合理安排出行计划,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4.考试当天,请注意携带好准考证、身份证、考试文具,不要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试纪律规定,自觉维护考试工作秩序,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祝大家考试顺利,生活愉快!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考内容选摘

附件2:《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

本文关键字: 2017年 山西省公务员考试 真题及答案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