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关于规范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东方在线医学下编整理内容如下:
关于规范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
(韶卫函〔2017〕47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局直属医院,中省驻韶厂矿医院,民营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进一步规范我市医师执业活动,加强我市医师队伍管理,现就医师执业注册管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应指定专业机构和责任人对本单位医师实施动态管理。医师注册、变更、备案以及医师定期考核应由专业机构负责,专业机构负责人应熟悉和掌握《办法》的相关条款,严格按照《办法》对本单位医师进行管理,及时为本单位医师办理执业注册相关手续。
二、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具体业务流程说明。
(一)资格与注册: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可申请执业注册 ,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委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执业医师的执业地点是指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区划;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地点是指拟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
(二)主要执业机构:一个执业地点下,只能有一个主要执业机构,同时可以在2个其他机构备案。
(三)多个执业地点:执业医师可以注册3个执业地点,每个执业地点下有且仅有一个主要执业机构;3个执业地点之间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必须一致(卫医发〔2001〕169号)。
(四)主要执业机构变更:可以申请执业地点内的主要执业机构变更,按《办法》第二十条,变更主要执业机构的,应当按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重新办理注册;变更完成后,原主要执业机构下的多机构备案信息全部失效。
(五)执业地点变更:执业医师可以申请执业地点的变更 ,执业医师需指定从哪个执业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过来,变更完成后,原执业地点的主要执业机构和多机构备案信息全部失效;执业助理医师可以申请变更执业地点,变更完成后,原执业地点失效。
(六)注销:按《办法》第十八条执行,其中,医师在执业地点主动申请注销,仅当前执业地点主执业机构失效,多机构备案失效;其他执业地点保持有效;其他情形被行政部门注销,全部执业地点失效;注销后的医师,可在符合条件后重新申请注册。
(七)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变更:可以申请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变更 ,变更后本执业地点下的多机构备案信息全部失效;其他所有执业地点的主执业机构和多机构备案信息全部失效。
(八)注册备案:执业医师按《办法》第十九条执行 ,医师在执业地点的主要执业机构被备案,该执业地点主执业机构失效,多机构备案信息全部失效,其他执业地点主执业机构和多机构备案信息不失效。助理医师在执业地点的主要执业机构被备案,该执业地点主执业机构失效,多机构备案信息全部失效。
(九)原多地点执业功能:原多地点执业信息仍然有效,可以查询,可以申请取消;不可以新增;主要执业机构、级别、类别、执业范围变更,原多地点信息将全部失效。
(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可以在多个省份申请规培注册。规培证书打印:执业地点,执业范围依然为空。备注页上打印培训机构。规培机构按正常机构对待。
(十一)新《办法》实施后的变更:直接到拟执业的机构所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相关业务,不用先变出,再变入。
(十二)证书打印(执业和助理):执业证书号终身一号 ;已有注册的以最后历史沿革的执业证书编号为准 ;《办法》颁布后,第一次注册的以第一次注册生成的执业证书编号为准;变更执业类别的,变更完成后,收回旧证书,打印新的执业证书;助理升执业医师,打印新证书;变更执业地点的,在备注页上打印;仅变更执业范围的,打印变更页;仅变更主要执业机构的,如果按注册流程办理的打印备注页,如果按变更流程办理的,打印变更页;同时变更主要执业机构和执业范围的,打印变更页。
三、关于申请表格的使用及下载地址:取得医师资格申请执业注册的,使用封面页、填表说明页、申请人情况页及医师执业注册页;医师申请变更、多机构备案的,使用封面页、填表说明页、申请人情况页、医师变更、多机构备案及备注页。下载地址:https://www.sgwj.gov.cn/
本通知即日起生效。
https://www.sgwj.gov.cn/uploadfile/2017/0425/20170425110037954.docx
https://www.sgwj.gov.cn/uploadfile/2017/0425/20170425110038597.doc
① "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代理商区域 - 客服中心 - 在线留言 - 退换货说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人员招聘 - 网站地图 - 热点关注 - 寓乐优学 - CPS网盟合作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成员公司 全国客服专线:400-676-3300
Copyright © 2000-2016 koolear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东方在线 版权所有
京ICP证050421号 京ICP备050676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616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0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