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2017年新疆公务员考试补录职位表下载

2017-07-04 11:18:11 来源: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2017年新疆公务员考试补录职位表下载,各位考生可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本次新疆公务员考试补录职位,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关于2017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

公务员、工作人员空缺职位补录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现对空缺职位进行补录。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范围

  各地州市、自治区各招录机关(单位)空缺职位统一进行补录。

  二、补录对象

  参加2017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空缺职位补录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⒈符合《招考简章》有关报考对象和招考条件规定且具备空缺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⒉入闱面试但未能进入体检。

  以下考生不能参加补录:

  (一)已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

  (三)本人放弃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的考生。

  三、补录方式

  (一)报名参加补录的人员,只能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且只能选择与原报考职位相同或以下层级的职位,不能选择上级机关职位逆向补录。

  (二)笔试三科的考生可以选择两科、三科职位,笔试两科的考生不能选择笔试三科职位。

  (三)原报考各层级职位的考生均可报考自治区监狱系统教育矫治系统职位。

  (四)按照补录职位拟招录人数与参加补录人数1:3的比例,对符合补录职位条件和笔试科目要求的人员,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补录人选。

  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按实际人数进行补录。

  四、补录程序

  (一)公布空缺职位及条件

  2017年7月4日,在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补录公告及空缺职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补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根据自身符合空缺职位条件情况,确定补录报名的职位。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时间:

  7月6日 10:00—7月8日18:00(北京时间)

  资格审查:

  7月10日至11日 每日10:00—18:00(北京时间)

  资格审查由补录职位所在各地、各机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以招录单位发布的时间为准。

  资格审查时,参加补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和补录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补录人员的笔试成绩和补录职位的招考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递补。

  (三)补录面试

  补录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补录3至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面试时间7月13日至15日。补录面试工作由补录职位所在各地、各机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补录面试成绩×50%。

  原职位三科补录两科职位的,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公安基础知识》)÷笔试科目数×50%﹢补录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按1:2比例进入体能测评环节,按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笔试、补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补录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与考察

  入闱补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的考生,按《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由各地、机关(单位)统一组织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体能测评、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对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空缺职位表.xls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7年7月4日


本文关键字: 2017年新疆公务员考试 补录职位表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