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2017年河南三门峡湖滨区招聘教师50名公告

2017-07-13 10:15:28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表评论

  2.报考资格审查。在24小时内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20日至7月22日18:00期间登录三门峡市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bqrsj.gov.cn)或三门峡市湖滨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网站(www.hbqjktj.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7年7月19日8:00至7月21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7年7月21日18:00后,不再受理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申请。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4.网上缴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7月24日12: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使用银行网银缴纳考务费,银行需在后台进行结算,结算后自动上传到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系统会显示报考人员已缴费。结算和上传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导致部分考生在缴费后立即查询缴费状态仍显示未缴费。结算和上传时间不会超过12小时,请考生耐心等待并及时查询缴费状态。

  5.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17年7月24日12:00前到三门峡市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6室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6.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 28日8:00至7月30日8:00期间,登陆三门峡市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bqrsj.gov.cn)或三门峡市湖滨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网站(www.hbqjktj.com),点击“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按照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

  7.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核销该岗位。核减核销岗位信息7月25日在三门峡市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三门峡市湖滨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网站公布。属于核销岗位的报考者可在7月26日-27日工作时间到三门峡市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6室,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8.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同时符合不再重复加分,已享受政策性安置或考试加分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加分):

  具有三门峡市湖滨区户籍:①大学生退役士兵;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③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参加三门峡市湖滨区: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②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 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湖滨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准参加三门峡市湖滨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网上报名时注明加分类别。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17年7月26日-27日工作时间到三门峡市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6室,进行加分资格确认。加分资格确认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外,还须提供其他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

  ①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的大学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本文关键字: 河南三门峡招聘教师 招聘教师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