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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石家庄市社会科学院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17-07-13 11:15:27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发表评论

  3.笔试成绩公布。7月25日前,市社科院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市社科院网站进行公布。同时,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遴选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替考、作弊或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方法和组织方式。考生在参加面试的前3天,到市社科院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实行“体操打分法”,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围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或透露个人信息,如有违反按严重违纪处理。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若遴选职位出现缺额,不再重复组织面试。

  (五)合成总成绩并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遴选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因放弃考试资格、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而产生的缺额,分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遴选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七)考察

  考察前,在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察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审阅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确认报名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各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察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入手续。

  对考察合格者,在市社科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岗前培训,并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原因导致重大事故的、违反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原因导致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不予调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资格条件审核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三)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

  (四)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要确保在遴选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关注市社科院网站,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遴选咨询电话:0311-87852231 87852237

  (六)本次遴选公告由市社科院遴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石家庄市社会科学院

  2017年6月29日


本文关键字: 石家庄市社会科学院 石家庄遴选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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