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8 14:00:37 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网发表评论
2017年安徽亳州市三县一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发布了,各位考生可查看相关信息。
2017年亳州市三县一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公示
为做好2017年就业扶持民生工程工作,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现将亳州市三县一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两大类型人员: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且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下列人员:
①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②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③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安徽省就业创业脱贫管理信息系统”中未就业且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者。
二、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查——公示——考察——聘用。
1.报名。从7月17日开始,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劳动者)向县区人社局或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并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2.资格审查。各用人单位及时将报名人员基本信息反馈至县区人社局,由县区人社局通过《安徽省就业失业管理信息系统》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3.考察。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性质、申请人数,通过面谈、走访等形式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进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
4.公示。用人单位每月30日前将当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信息报至县区人社局(双休日、节假日顺延),由县区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5.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1)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2)聘用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聘用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聘用期限已满、确需退出公益性岗位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解除手续。
三、岗位待遇
1.工资。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2.个人岗位补贴。县区人社部门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详情见表格中“财政补贴”一栏),按月直接拨付至聘用人员个人账户。
3.单位社保补贴。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费,按季度向人社部门申请社保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缴纳部分)。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
用人单位负责承担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日常考勤和管理考核。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应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由本人承担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他人顶替。
按照规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对就业困难人员连续3次拒绝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托底性安置岗位的,或者3次因个人原因被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取消其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停止其享受相关就业援助政策。
人社部门咨询电话:
谯城区:5538039,
涡阳县:7212175,
蒙城县:7778055,
利辛县:880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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