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河北承德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7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7-08-08 12:12:52 来源: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达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每半天抽签确定面试组别。

  (3)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县直、乡镇: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面试成绩×50%;

  教师: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4、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 211院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vcrs.gov.cn)、围场新闻网上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公布内容为综合成绩、岗位综合名次、进入体检名单、参加体检要求等。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1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参加面试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考核

  考核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对发现问题的人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延伸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vcrs.gov.cn)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人事部门分配,不服从分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报考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2、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3、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4、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由本人向所分配的工作单位签定服务5年承诺书,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招聘简章》有关内容由围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围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

  附件:

1、承德市围场县县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承德市围场县乡镇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3、承德市围场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本文关键字: 2017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