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海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7-08-08 12:26:26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表评论

  3、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岗位相关内容。

  (2)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各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考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前,由招聘工作组通知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综合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平分情况下则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入围,由招聘工作组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聘用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予以公示。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日内申请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经海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支部研究后,报省省海洋与渔业厅党组研究确定,按程序在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调查处理的结果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接到举报线索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取消录用资格产生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应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确定聘用后,5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或提出辞职。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海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考生档案。

  四、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纪委驻海洋与渔业厅纪检组、我单位纪检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本公告由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海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办公室

  0898-65339593、65395364、65396204

  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55209

  附件:

1.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xls

2.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本文关键字: 海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事业单位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