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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安顺市普定县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75人公告

2017-08-09 14:33:58 来源: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表评论

  十、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截止2017年8月15日,仍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在读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截止2017年8月1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天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公告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聘用人员和单位填报《安顺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县招聘办。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办研究确定。

  十三、招聘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851-38222770(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851-38227686(普定县委组织部)

  附件:

1.普定县2017年下半年部分直属及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安顺市2017年第三季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用A4纸下载打印报名表,本人拿到资格复审现场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3.普定县2017年下半年部分直属及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2017年8月8日


本文关键字: 事业单位招聘 贵州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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