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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宣城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12名公告

2017-08-30 14:32:47 来源: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4.报名确认

  报名人员可于 9月11日16:00前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 9月11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改报后的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审核后传真至报考单位。遴选单位应在 9月11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9月12日12: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数。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 9月13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各遴选单位应于 9月13日17:00前完成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5.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名人员应于9月20日至9月23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017年10月15日10:00以后,报名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公告在宣城先锋网和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遴选单位网站公布。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

  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各遴选单位需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试用

  各遴选单位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所属网站以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六)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咨询电话:

  0563-3015839(市委组织部)

  0563-3029114(市公务员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3-3023986

  附件:2017年宣城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xls

  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城市公务员局

  2017年8月28日


本文关键字: 安徽人事考试网 安徽遴选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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